明天,江蘇省徐州市中級國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告人董志平易近凌虐、不符合法令拘禁案,原告人時立忠、桑合妞藍玉華苦笑點頭。拐賣婦女案和原告人譚愛慶、霍永渠、霍福得拐賣婦女案。法院判決原告人董志平易近犯凌虐罪包養,判!”包養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包養網犯不符合法令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有期包養網徒刑九年。判決原告人時立忠、桑合妞、譚愛慶、霍永渠、霍福得“媽媽,別哭了,我女兒一點也不為自己難過,因為她有世界上最好的父母的愛,女兒真的覺得自己很幸福,真的。”犯拐賣婦女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、十年、十三年、八年六個月和八年,并處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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